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4月8日,思美传媒发布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思美传媒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陶勇、代旭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张陶勇因在公司任期即将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张陶勇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代旭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代旭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陶勇、代旭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陶勇、代旭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陶勇、代旭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8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丁和根、王慧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丁和根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慧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1月19日,思美传媒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思美传媒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凡是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且在2023年11月27日收盘时持有思美传媒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思美传媒有天眼风险信息1425条;涉诉关系5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