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惊魂日”:欧盟新政“拿捏”了中国储能的七寸?
导语:“强制合资”和“技术转让”意味着,即便是本地建厂,也可能失去对核心资产的完全控制。
市场开始交易欧盟新能源“去中国化”。
10月17日收盘,阳光电源(300274.SZ)暴跌近11%,几乎创下半年以来最大单日跌幅。新能源板块也同时出现集体下挫。
就在前一日,据外媒报道,欧盟正式披露“工业加速器法案”(Industrial Decarbonisation Accelerator Act,简称IDAA)草案的核心内容。
这一被业内视为“过去十年最严厉的市场准入规定”中,拟要求所有非欧盟企业在电池、储能等关键产业领域的产品中,必须有至少40%的原材料和制造环节来自欧盟本地;同时,若企业拒绝技术转让,则须与欧盟本地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后者持股比例不低于35%。
这意味着,长期依赖整机出口与项目化交付的中国储能企业,将迎来新的门槛。
而阳光电源之所以成为当日市场波动的焦点,原因在于其在欧洲市场的业务体量,已远超不少同业。
从营收贡献看,今年上半年公司海外营收达253.79亿元,同比激增88.32%,占总营收比重攀升至58.3%。其中,欧洲市场作为核心增长极,贡献了海外营收的主要部分,且海外业务整体毛利率高达40.29%,显著高于国内市场水平,成为公司盈利增长的关键支柱。
而欧洲,正是支撑这一业绩的核心市场。2025年上半年,阳光电源在欧洲逆变器与储能产品合计市占率已高达35%,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14个百分点。
机构预测,其2025年欧洲市场增速将保持50%以上,新签单毛利率维持在30%-40%的较高水平。
与意大利独立电力生产商EP Produzione签署100MW/220MWh PowerTitan2.0电池储能系统订单,加上此前在英国落地的4.4GWhThorpeMarsh和West Burton C标杆电站、德国电网侧广泛部署的PowerTitan液冷系统,阳光电源在欧洲主要经济体的大型项目矩阵已形成规模。
阳光电源的项目,一般采用“整机系统集成”模式,即公司提供电池模组、逆变器、BMS及系统集成服务,但核心电芯主要依赖外部供应商采购,这与比亚迪、宁德时代等垂直整合模式存在明显差异。
前者的模式在海外扩张中优势是可快速组装、交付周期短、项目灵活性高,但缺点也同样明显:一旦欧盟要求40%本地化含量或技术转让,阳光电源难以通过内部资源调整来规避。因为其电芯依赖进口,系统集成和模组组装本身难以替代全部核心技术。
相比之下,比亚迪、宁德时代等自制电芯、拥有完整生产链条的企业,或可通过调整工厂或供应链布局来满足部分本地化要求,从而在短期内缓冲政策冲击。
这也解释了为何在政策披露后,市场立即对阳光电源的股价进行快速反应,其敏感度明显高于那些电芯自制、供应链自主性更强的同行。
一旦新规落地,类似项目未来的合规与成本结构,都可能被迫调整。
从行业层面看,欧盟的IDAA并非突然出台。
过去三年,欧洲已先后实施《电池法案》、《关键材料法案》、《净零工业法案》,试图在新能源链条上建立一整套自主标准体系。从电动汽车补贴到供应链原产地认证,政策方向一直指向减少对中国供应的依赖。
不同的是,这一次IDAA,首次将强制技术转让写入法案框架,并通过持股比例规定,直接触及企业的核心控制权问题。
业内人士评价,这种立法方式比当年的美欧“双反”更具长期性与结构性,它不只是贸易壁垒,而是一种制度性市场重构。
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数据库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储能企业的海外订单规模达214.7GWh,同比增长超过130%。阳光电源的海外订单约为8.25GWh,居行业第六,与宁德时代、海辰储能等头部企业并列。
如此庞大的海外敞口,使得每一次欧洲政策波动,都在资本市场上被迅速放大。
相比动力电池,储能项目周期更长、前期投入更大,且合同条款通常涵盖系统性能、知识产权、售后维护等多个环节。
一旦强制合资与技术转让生效,中国企业不仅在利润端受压,甚至可能在知识产权和运营主导权上被削弱。
然而“强制合资”和“技术转让”意味着,即便是本地建厂,也可能失去对核心资产的完全控制。
一位长期跟踪储能产业的分析师指出,“欧盟此举实质上是以市场准入为筹码,换取产业链掌控权。对阳光电源这样的企业来说,它的核心竞争力在系统集成和逆变技术,一旦被迫开放,就等于暴露在供应链的另一端。”
该分析师认为,机构的核心担忧不在短期业绩,而在于政策对未来现金流与海外利润率的压缩。如果欧洲市场的准入成本上升、项目审批延长,企业的海外扩张逻辑将被重估。
若能在不触及核心技术的前提下,通过组件本地采购、劳动力本地化等方式满足含量要求,部分风险或可缓解。
不过,这条路径的前提,是欧盟最终立法的细节仍留有灵活空间。
目前欧盟提出的IDAA仍处在立法前期阶段。该法案目前属于“已宣布”(announced),还未被正式提交议会或理事会审议。
已有欧洲标准化组织CEN和CENELEC在《工业脱碳加速器法案》起草过程中,向欧洲委员会提交过回应意见,主张法案在标准化、兼容既有法规、技术可操作性等方面应充分考虑技术现实与产业连贯性,以避免成为创新与市场进入的壁垒。
欧洲电池行业的行业协会RECHARGE也在其提交给欧盟关于IDAA建议书中,明确主张在制定该法案时应“保护战略技术不被全球竞争扭曲”(safeguard strategic technologies from global competitive distortions),并警惕将行业过度依赖本地化或合规要求可能削弱其技术创新活力。
在该建议中,RECHARGE强调,欧盟应在推动“欧洲领导市场”发展的同时,对电池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引入合理的制度设计,以避免过度政策倾斜对跨境竞争的扭曲。
对阳光电源以及其他追求欧洲高毛利的同行而言,趋向“去中国化”的政策环境,意味着过去三年高歌猛进的欧洲市场,可能从“红利期”转入“合规期”。
过去,中国新能源企业依靠在逆变器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完整解决方案能力,快速赢得了欧洲客户;未来,它们必须在商业策略与供应链结构上重新计算,以决定是继续深耕欧洲,还是将部分资源转向中东、拉美等政策阻力更小的地区。(阿尔法工场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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