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前后两任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在今年1月,公司曾因信披违规受到浙江证监局处罚。

新旧控股股东涉嫌信披违规,一同遭立案调查

6月24日,思美传媒(002712.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旅投集团)、原控股股东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首创投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立案。

此次思美传媒并未披露四川旅投集团信披违规的具体情况,但在2023年12月21日,思美传媒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朱明虬、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创投资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相关问题。

具体来看,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向四川旅投集团分三次合计转让思美传媒29.99%股份,先后签署了共计11份协议,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转让协议》(3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朱明虬股份质押给四川旅投集团情况,但未披露《收购备忘录》《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等其他6份协议。

浙江证监局指出,朱明虬作为思美传媒时任控股股东,首创投资作为朱明虬一致行动人,四川旅投集团作为思美传媒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思美传媒表示,该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对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与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提高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依法合规披露信息的意识,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