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4月10日,永悦科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股价波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针对上交所“请公司核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日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如有,请及时披露并充分说明”的问题,永悦科技表示,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短期内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除前期披露的情况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公司对近期股价异常波动期间媒体提及公司的报道进行了检索,因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相关媒体把公司列入低空经济概念。除上述情况公司未发现有媒体将公司作为“低空经济”个股进行专题报道。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11日,永悦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18日收盘时持有;或在2023年10月11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0月12日收盘时持有永悦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6家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