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4月11日,*ST三盛发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三盛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六层三盛教育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德斌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1.29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2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2735.4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2736.3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2735.4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解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用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刘渊恺律师、胡亦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8日,*ST三盛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1号)。

经查明,*ST三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二、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ST三盛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的罚款;二、对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凡是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三盛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三盛共对外投资了1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