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4月2日,好利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好利科技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的通知,获悉旭昇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

旭昇投资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合计903.1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4%。解除质押日期2024年3月29日,质权人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旭昇投资本次质押数量(股)59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6%,质押起始日2024年4月1日,质权人为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用途为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合计持股数量5487.27万股,持股比例29.99%。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383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9.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94%;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750.62万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45.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作说明如下: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分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旭昇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对于公司实控人被立案,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控人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好利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好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9家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