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024年3月27日,*ST太安发布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ST太安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就2024年3月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中发现的公司有关问题和风险进行了讨论。

一、有关问题和风险,独立董事关注到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独立董事非常重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2024年3月,三名独立董事深入现场参与了公司在亳州的中药材存货、房地产存货的盘点工作,并与公司、会计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和风险: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完全解决。2024年3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公告》,截至披露之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偿还。

2、公司仍面临持续经营风险。截至披露之日,公司进入预重整已达六个月之久,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存在多起未结诉讼。上述事项表明公司面临突出的持续经营风险。

3、公司存货存在大额减值风险。独立董事参加了审计机构部分现场盘点工作,发现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大额减值迹象,且受公司内控缺陷导致的管理失效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无法确认减值发生的具体时间。

二、决议内容结合上述事项,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2022年报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公司2023年年报仍被审计机构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形。如公司2023年年报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将面临退市。对于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及预期审计意见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不利因素,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及其年报审计机构尽快以适当方式对外披露,及时揭示风险。

2、对于公司预重整进展,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尽快与有关法院联系,了解公司能否进入正式的重整程序,及时对外披露预重整等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3、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尚未清偿的占用资金,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及其管理层依法依规继续敦促控股股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清偿占用,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尽早完善内部控制,防止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

经查明,*ST太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太安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太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ST太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二、对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罚款;三、对余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焦宝元、柯少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宋秀清、谢成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6月15日之间买入*ST太安股票,并且在2022年6月15日收盘时持有*ST太安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太安参与招投标项目23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0条,专利信息1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