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老鼠仓”被罚!趋同交易近4000万元,盈利75万
辽宁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牛某为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因职务便利知悉32只产品的未公开信息。牛某使用他人账户,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累计趋同买入金额3920.83万元,累计趋同交易盈利75.14万元。
趋同交易近4000万元,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又建“老鼠仓”
近日,辽宁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2022年6月至2024年7月,牛某任某期货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负责协助投资经理开展对32只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管理工作,因职务便利知悉32只产品的未公开信息。牛某使用他人账户,利用相关信息进行交易,累计趋同买入金额3920.83万元,累计趋同交易盈利75.14万元。
其中,“史某瑶”中信证券账户于2021年3月2日开立于中信证券东北分公司营业部。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牛某联络史某瑶并告知其买卖股票的名称、价格、数量等,由史某瑶操作其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交易决策由牛某作出,交易资金来源于牛某,收益归牛某所有。在上述期间,“史某瑶”证券账户与前述32只产品趋同买入股票63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98.43%,趋同买入金额1875.1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97.25%,趋同交易盈利合计28.5万元。
“何某”信达证券账户于2015年5月14日开立于信达证券盘锦兴隆台街营业部。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牛某使用登记在何某名下的手机号码操作“何某”证券账户进行交易,交易资金来源于牛某,收益归牛某所有。在上述期间,“何某”证券账户与前述32只产品趋同买入股票12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100%,趋同买入金额2045.73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100%,趋同交易盈利合计46.64万元。
事后,牛某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态度较好,且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并签署《认错认罚具结书》。
辽宁证监局认为,牛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故没收牛某违法所得75.14万元,并处罚款75.14万元。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的证券交易,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俗称“老鼠仓”。
近年来,对于“老鼠仓”违规情形的监管越来越严格。2024年,证监会严厉打击15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其中,对某资管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刘某义“老鼠仓”行为罚没640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行业风气。
没一罚六,监管重拳出击内幕交易
相较“老鼠仓”,内幕交易移送刑事追责比例更高。据前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相关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据悉,对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此前没一罚三比较常见,而最近有几起没一罚六的案件。
2025年4月,江苏证监局公布了一则罚单。赵某某内幕交易永悦科技(603879.SH)股票,合计避损1124.5万元,被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124.5万元,并处罚款6746.95万元,没一罚六。
当事人辩称处罚过重,明显高于其他类案。江苏证监局称,量罚适当,不存在过重情形。赵某某多次利用不同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交易金额、避损金额巨大,且其存在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违法行为,并引发他人大额内幕交易的严重后果。
此外,2024年8月,据证监会披露的《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综述》,数知科技(已退市)时任董事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挑战法律底线,对其予以没一罚六,合计罚没3500余万元,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据证监会披露的2024年执法情况综述,2024年,证监会依法从严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件、同比增长10%,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5%;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同比增长51%。
从案件构成看,信息披露案件249件位居首位,占案件总数的34%;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95件,连续三年增加,占案件总数的13%;内幕交易案件178件、操纵市场案件71件,分别占比24%、10%,数量与往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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