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上市四年亏损三年,子公司多次被限消
近日,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志晟信息;证券代码:832171.BJ)发布了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2024年,志晟信息的归母净利润为-7613.01万元,连续第三年亏损,且亏损同比扩大。此外,我们研究发现,志晟信息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还结余补流,披露的信息还存在诸多矛盾。
上市后连续三年亏损,子公司多次被限消
志晟信息是一家专注于智慧城市领域规划、建设、运营的信息化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连续6年上榜河北省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企业,主要业务涵盖信息化项目方案设计、软件研发、网络安全、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等。2021年11月,公司于北交所上市。
志晟信息围绕“政务、产业、民生”核心领域,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GIS、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自主研发形成智慧化行业产品,为用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并利用在智慧城市领域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与行业经验,为用户提供可持续的运营管理服务。
志晟信息已经披露了其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2024年,志晟信息实现营业收入15225.02万元,同比增长0.54%,实现归母净利润-7613.01万元,同比下滑8.71%。
志晟信息表示,2024年,公司新订单的获取不及预期,叠加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项目交付周期延长等原因,直接影响公司整体营收规模及收入端增速,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此外,公司虽通过多项催收措施收回部分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但仍对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对外投资的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望科技;证券代码:430653.NQ)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913.13万元,也对公司本期净利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实际上,这已经是志晟信息连续第三年亏损。2022年、2023年,志晟信息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50.69万元、-7002.93万元。也就是说,志晟信息于北交所上市后第二年就开始了亏损之路。
盈利能力方面,根据Choice金融终端的统计数据,2020年至2024年,志晟信息的毛利率分别为37.30%、36.8%、25.32%、29.42%、17.94%,呈下滑趋势。
分业务来看,2024年,志晟信息的智慧城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832.45万元,同比增长14.3%,但毛利率仅为18.09%,同比下滑7.55个百分点。运维及服务业务、硬件销售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32.83万元、1679.53万元,同比分别下滑42.64%、10.18%,毛利率分别为27.55%、7.87%,同比分别下滑19.31个百分点、16.92个百分点。
此外,2024年,志晟信息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08.35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21.2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3223.94万元。
年报显示,2024年,志晟信息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0.5次,较2023年的0.54次有所下滑。2024年末,志晟信息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7346.49万元,与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4。其中,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70.02万元。
此外,公司募投项目效益远不及预期。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研发项目”为志晟信息的募投项目。2024年9月,志晟信息发布公告表示,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1909.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报显示,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为19779.23万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收益仅6144.81万元。志晟信息表示,因市场形势和需求发生变化,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鑫源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智通)为志晟信息的控股子公司。2024年11月、2025年1月和3月,鑫源智通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曾因信披违规被警示,年报仍存诸多问题
志晟信息披露的信息存在诸多问题,以下列举三例。
其一,公司披露的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2023年末,志晟信息(母公司单体)与子公司不存在往来资金余额。但其披露的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汇总表)显示,期初,也就是2023年末,志晟信息母公司与河北信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个子公司均存在资金往来余额。
2024年汇总表称,期初志晟信息母公司对子公司河北志晟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晟创业孵化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047.29万元,2024年发生额为10万元,计提利息65.59万元,志晟创业孵化器偿还1262.86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对志晟创业孵化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860.02万元。
也就是说,在2024年末母公司对志晟创业孵化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应当有784.43万元账龄在1年以上,75.59万元账龄在1年以内。但志晟信息披露的审计报告表示,2024年末,志晟信息母公司对志晟创业孵化器的其他应收款860.02万元账龄均在1年以内。
志晟信息披露的母公司对子公司青藤旺谷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存在同样的问题。
其二,王传顺为志晟信息的独董,志晟信息的公告称,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王传顺任江苏享银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享银传媒;证券代码:837895.NQ,已摘牌)董秘。
但据享银传媒公告,王传顺2017年7月才任其董秘,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享银传媒的董秘为冯玲。
其三,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交易包括提供或接受劳务。阎梅为志晟信息的实控人、关联自然人,年报显示,2019年5月至今,阎梅就职于志晟信息的能效管理中心,非董监高。然而,志晟信息年报却未将公司向阎梅支付的薪酬列示为关联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志晟信息曾存在信披违规问题。2024年5月,北交所对志晟信息及其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穆志刚以及财务负责人李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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